如何收取被刪除帳號的Gmail郵件

1.

因刪除的使用者名稱,需待「五天後」,才能再新增相同的使用者名稱,萬一您不小心刪除,但這五天內又急需收取郵件,該怎麼辦呢?我們為您找到一個可暫時補救的方法,詳閱如下。
1)請先登入郵件
管理者介面
2)點選「使用者帳戶」功能

 
2.

進入「使用者帳戶」的畫面後,請點選要設定收取"刪除的帳號"的使用者名稱(例: TOMEET elsa)

 
3. 進入「使用者名稱(例: TOMEET elsa)的畫面後,點選「新增暱稱」。
 
4. 在「暱稱」新增被刪除的帳號(例:joyce),並點選「儲存變更」。
新增完成後,這五天內寄給joyce@tomeet.net的郵件,即可由elsa@tomeet.net代收,讓您郵件不漏接!
注意:此為虛擬信箱設定,所以joyce@tomeet.net只能轉信至elsa@tomeet.net,並且不具收發功能,如需收發功能,請待五天後,刪除暱稱(例:joyce),重新新增使用者名稱。